為確保2015年各項文物安全措施切實落到實處,區政府于近日組織簽訂了文物安全目標責任書,由區文廣新局承辦,文物安全責任層層落實到人,形成了新的自上而下文物安全防范網絡,為確保文物安全奠定了堅實基礎。
文物安全責任書明確,文物保護工作以屬地管理為主,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市級文保點由所在地鄉鎮(街道)負責防火、防盜、防拆等日常行政管理工作。文物安全責任書同時明確,鄉鎮(街道)要與各行政村及文物單位所有人或使用人明確文物安全責任,層層落實保護管理職責,確保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及市級文保點有專人管理。同時,要加強對區域內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中新發現并經過認定的具有一定價值的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和管理工作。 (嵇 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