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省高院確定的全省法院審判管理“三化”創新發展年,區人民法院緊扣“三化”提升發展年各項目標任務,開拓思路,創新工作方法。為不斷提高審判質效,解決案多人少的矛盾,全面實現院內審理民商事案件的各庭室均衡收案,3月份,該院對相關庭室人員進行了調整,對審判流程做出了新規定。
調整前的民一庭專門審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楊橋法庭審理所轄楊橋鎮、羅嶺鎮和白澤湖鄉的案件,菱北法庭審理相關民一字號案件,行政庭除審理行政案件外僅審理有限的民事案件。去年,民一庭受理案件656件、楊橋法庭受理案件140件,菱北法庭受理案件673件、行政庭受理民事案件230件,由于受理案件的不均衡,導致審判資源沒有被合理的利用和調動,民一庭和菱北法庭案多人少的矛盾無法緩解,民商事案件數量在逐年遞增,尤其是2014年隨著安慶市金融環境的變化,案件呈井噴式的增幅,審判、執行任務越來越繁重,原有的案件受理模式和流程管理程序已經難以適應未來的工作任務,為了打破原有庭室受理案件的僵化格局,緩解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最大限度的發掘審判資源。新年伊始,院黨組研究,決定對民一庭、楊橋法庭、菱北法庭、行政庭四個庭均衡配備三位審判員和三名書記員,在審判流程上對民事案件的分案規則及時做出規定;在案件受理上以業務庭室為單位,每批次以五件案件為基數,循環分案,群體訴訟案件十件以下的,原則上由當批次收案庭室集中審理,不受一批五件限制;一批次超過十件的,由院領導商定承辦部門,在以后收案數中扣減。訴訟保全案件,仍由原審理庭室承辦,不計入案件流轉數。同時實行案件的繁簡分流,設置多元糾紛化解辦公室,對非訴訟類案件、勞動爭議案件、小額訴訟、速裁案件及訴前調解案件,由多元糾紛化解辦公室承辦。上述審判流程新舉措旨在充分實現我院均衡收結案的良性運轉,緩解我院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最大限度的發掘審判資源,切實提高審判質效。
創新和加強審判管理,永遠是該院改革和建設中一項根本性、基礎性,全局性,戰略性的長期任務。(胡建節 秦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