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區人民法院在審理一起離婚糾紛案件中,依法進行安檢時,該院法警大隊干警發現被告張某隨身攜帶一把長約30mm的水果刀,經現場詢問,張某情緒激動,存在極端想法,法警依法沒收其所攜帶的刀具,向其說明厲害關系,并進行教育訓誡,成功排除了安全隱患,有效地預防和避免惡性事件的發生,確保了原、被告當事人及法院干警的人身安全和各項審判工作的順利進行。
原告吳某與被告張某因感情不合發生糾紛,到法院進行訴訟。為了更好地處理這起案件,避免當事人之間矛盾激化,審判人員及時與被告張某進行一次深入細致的談話,做通他的思想工作,告知他任何當事人都要嚴格按照規定參加訴訟,且不能攜帶任何危險物品進入法院,辦案人員一定會公平、公正地處理案件。最終,本案庭審得以順利進行。
法院的嚴格安檢是保護庭審安全的重中之重,是確保干警及當事人人身安全的重要防護網。通過此次安全隱患的成功排除,法警大隊將進一步加強來訪人員的安全檢查,時刻保持高度警惕,筑牢法院安保工作的第一道防線。(徐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