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聯社分析,此次特赦適用三大原則——堅持法治主義、促進國民團結和提振經濟。分析稱,此次盡量減少對大財閥領導人的赦免,如涉嫌給公司造成千億韓元損失判處有期徒刑4年的韓華集團會長金升淵被排除在外,政客被完全排除,特赦的主要對象是民生犯罪者和中小企業相關人員、個體戶等。例如,減免了對駕照吊銷、罰分,建筑行業的行政處罰和對軟件公司參與競標的限制等。
韓國政府表示,大赦范圍不包括牽涉腐敗、暴力和威脅國民安全的案犯,而是以生計型犯罪、初犯和過失犯罪等為主。據《韓國經濟》報道,樸槿惠表示,政府給迫于生計的罪犯提供重新開始的機會。為了提振經濟、創造就業崗位,建筑業和信息技術行業等財經界人士也被包括在赦免范圍之內。通過此次大赦,希望國民團結一致,共同開創韓國的新未來。
韓聯社認為,赦免對象中不包括政界人士或公務員。分析認為,與政界相關聯的官商賄賂案“成完鐘行賄名單風波”曝光,抑或是最近讓社會對財閥產生消極觀點的“樂天家族內斗危機”,也都對此次大赦范圍產生影響。
韓國公布特赦名單后,韓聯社援引批評人士的話稱,那些涉及批評時局和公共安全案件的人士再次被排除在特赦對象之外,違背了利用“光復節特赦”治愈創傷、實現社會團結的初衷。
據韓國KBS報道,從1952年至今,韓國總共實施25次“光復節特赦”。1980年以后的韓國歷屆政府中,行使特赦權最多的是全斗煥總統,達14次,其次是金泳三,共9次。樸槿惠目前只行使了2次赦免權。(陳尚文 詹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