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振華介紹,氣候變化巴黎大會開幕之后,第一周主要由談判代表進行磋商談判,5日將提交一份可供各國部長磋商的文本,下周開始高級別會議,為達成最后的成果尋找解決方案。
解振華表示,目前的談判總體進展緩慢,各方分歧較大。中方建議以“協議”和“決定”相結合的方式解決,即將2020年后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機制性安排作為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部分內容列為政治決定。
中方認為,發達國家應兌現此前的承諾,到2020年每年向發展中國家提供1000億美元,并于2020年后在此基礎上繼續增加資金支持,履行義務和責任。此外,也可通過企業、基金會、發展中國家內部基金等不同渠道,把資金的蛋糕做大。
解振華強調,中方在此談判過程中本著同舟共濟、各盡所能、加強合作、合作共贏的態度,追求各方都能接受的、共贏的解決方案。各國也應致力于提出積極建議,減少分歧,相向而行,最終達成一個全面、均衡、有力度、有約束力的氣候變化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