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劉 勇
自4月30日,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京津冀協同發展”作為一項重要的國家戰略被提出以來,各方面都積極大力推進并日見成效。日前,交通運輸部聯合國家發改委編制完成了《京津冀協同發展交通一體化規劃》,環保部也正在積極推動構筑京津冀生態環境共同體。從老百姓的切身感受來看,地鐵延至河北天津有了具體的時間表和線路圖,京津冀長途漫游費的取消或指日可待。
可以說,在從中央到京津冀地區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的努力下,依靠國家級的協同機制和強有力的政策法規的雙管齊下,京津冀的協同發展在較短的時期內得到了極大的促進。但迄今為止,相關舉措尚主要集中在經濟、貿易、交通的一體化發展,而忽略了推動三地自覺協同的根本因素——文化認同。事實上,在京津冀協同發展中,文化認同無所不在,它滲透在每個領域、每個環節之中。各領域進展的速度與程度,與京津冀彼此的文化認同度密切相關。
有數據表明,在全球范圍內,只有30%的經濟合作是由于技術、資金或者戰略方面出現的問題而擱淺,而有70%的原因是由于跨文化溝通方面的問題而造成的。在當今社會,評判一個區域之間協同發展的好壞,通常會聚焦在社會、經濟、生態等方面,而文化認同的重要性往往被忽視。事實上,文化與社會、經濟、生態一樣,是影響區域協同發展的重要因素,甚至是最關鍵的因素。只有正確認識文化認同的重要性,才能在真正意義上促進區域的協同發展。
文化認同是軟性的,但其作用比硬性還要硬。它是從價值、利益、目標等各方面出發的相互認同,以期達到“共贏”局面而非“你贏我輸”。認同的目的是合作,而不是故步自封,更不是排斥和對立。因此,文化認同絕不能拘泥于僅僅認同“我們的一致性”,還要認同“我們的不一致性”,即認同彼此的互補性。這也就是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京津冀要“堅持優勢互補、互利共贏、扎實推進”的深意所在。
文化認同,不僅意味著不同群體間相同文化因素的連接,更意味著一個群體對群外不同于自身的文化價值的認可。在兩個群體或更多群體的合作中,只有經過對彼此文化的認同,進而對經過認同后的新文化或異文化因素加以接受和傳播,不同的群體才能凝為一個新的共同體。
“文化認同”的核心是“文化”,即人們的社會生活方式和價值系統。恩格斯指出:“經濟上落后的國家在哲學上仍然能演奏第一提琴。”可見,文化有其自身的獨特性和獨立性,解決“文化認同”的問題,必須從“文化”本身入手。另一方面,文化與社會、經濟、政治、生態“五位一體”,其發展必然與其他四者密切相關。因此促進京津冀文化認同,須以文化的一體化發展為抓手,找準三地的利益共同點,在城市規劃、產業布局中找準自身的功能定位和利益平衡點,這樣才能從根本上提高區域協同發展的內在驅動力,進而促進京津冀社會、經濟、文化、生態等領域全面的一體化發展。(劉 勇)
(作者系北京師范大學北京文化發展研究院執行院長,北京市社科聯決策咨詢課題“文化認同對京津冀協同發展的促進作用研究”首席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