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實錄:
中國經營報(博客,微博)記者:請問,剛才您提到了中央企業第一季度的效益非常好,今年進行的中央企業薪酬制度改革會不會因為效益提升而普遍提高員工的薪酬?謝謝。
彭華崗:這個問題大家都很關注,前一段時間,大家通過公開消息可以了解到中央討論了《關于改革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的意見》,其實這個意見也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這個指導意見里面對于國有企業改革過程中,三項制度改革包括薪酬制度改革都提出了重要的原則性要求。這個意見也是在貫徹落實這個要求。國資委在這方面開展了相應工作。這幾年我們也一直在研究薪酬改革、企業工資總額的管理,可能這是企業比較關注的問題,研究過程中,我們也會和企業討論。
下一步,我們會對工資總額進行分類管理,對于充分競爭領域的商業一類企業,工資總額完全實行備案制,由企業董事會自主決定。對于商業二類企業或者公益類企業,工資總額會實現核準制的管理。企業的情況不一樣,管理方法也不一樣,即便是商業二類企業集團下面的商業一類企業,工資總額的管理方式也會不一樣,就是要把工資總額的企業內部分配權真正交給企業。我們在《指導意見》里面有一句話非常明確,企業內部工資總額是企業的法定權利,由企業依法依規自主決定。應該說,這幾年雖然有一些文件還在制定當中,但是有一些改革的措施已經在企業很好的發揮了效果。
所以你剛才提出的問題,我覺得跟這些是有關的,我剛才講了幾個原因,其中一個原因就是改革所激發的動力,在企業內部通過三項制度改革等一系列措施,調動了職工的積極性,也促進了企業的發展。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