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零工”受傷遭遇維權難 檢察機關支持起訴獲賠償
日期:2022-10-20 09:24:13 來源: 點擊:
不久前,隨著法官敲下審判槌,李師傅的訴求終于得到法院支持。法院判決被告上海市某包裝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包裝材料公司”)承擔對李師傅的人身損害責任,并賠償李師傅因受傷產生的醫療費、誤工費等各項費用。
雖然最終迎來了勝訴的好消息,但是三年來,這條維權之路李師傅走得很不易。
2019年6月4日,李師傅經鄰居王師傅介紹,到包裝材料公司打零工,從事拆墻工作。施工過程中,墻面突然倒下,致李師傅左足粉碎性骨折。事發后,包裝材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張某將李師傅送醫就診并支付了門診醫療費,但后續的醫治費用該公司卻不予支付,雙方就賠償問題也無法達成一致。
此后,李師傅就受傷一事向派出所報案,公安機關答復稱這屬于民事損害賠償糾紛,公安機關無法立案。由于后續手術及治療費用高昂,考慮到經濟負擔,李師傅只能先回家鄉接受治療,自行承擔醫療費用。
2021年10月,康復后的李師傅欲向上海市奉賢區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包裝材料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但對于收集起訴所需的關鍵證據——行政監管部門的事故調查材料和相關證人證言,李師傅卻因自身法律知識欠缺且經濟困難而“無從下手”,民事訴訟進程也因此停滯不前。幾經周轉,李師傅得知檢察機關有支持起訴職能,于是到奉賢區檢察院申請民事支持起訴。
收到李師傅的申請材料后,奉賢區檢察院第五檢察部檢察官協助李師傅梳理案件事實、固定證據。同時,該院依法行使調查核實權,幫助李師傅協調行政機關調取事故調查的詢問筆錄。調查過程中檢察官發現,筆錄中的事發原因與李師傅的陳述不一致。為進一步核實情況,檢察官找到當時的介紹人王師傅制作詢問筆錄。
查明事故原因后,奉賢區檢察院認為,根據法律規定,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李師傅受雇于包裝材料公司,在受雇工作期間遭受人身損害,該公司理應根據其過錯承擔相應責任,李師傅有權要求人身損害賠償。李師傅作為外來務工人員,遭受人身損害后,訴訟能力較弱,該院決定支持其起訴,并向法院發出支持起訴意見書。
經過審理,法院采納了李師傅提交的證據,對奉賢區檢察院提供的相關證據材料經庭審質證后予以采納,最終認定了包裝材料公司應承擔的賠償責任,李師傅的訴求得到法院支持。
近年來,在外來務工群體中,請求獲得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待遇,或遭受人身損害后起訴請求獲得賠償確有困難或無力合法維權的不在少數。檢察機關作為與民事訴訟處理結果無利害關系的第三方,能夠站在客觀公正的立場上通過行使民事檢察權,為相對弱勢、困難的他們提供支持與保障,引導其理性依法維權;通過提供法律咨詢、協助收集證據、提出支持起訴意見、出席法庭等方式為特殊群體維權提供幫助,有效促進了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孫曉光)
(責編:溫璐、梁秋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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